各相关单位:
根据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登录后查看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已将符合挂网要求的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进行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
截至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登录后查看时,已在广州平台完成价格信息申报,且通过形式审核的药品(状态为“已核”)。
二、配送关系建立
对于本次挂网的药品,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相应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登录系统及时响应,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三、审核不通过药品的情况说明
(一)不属于《通知》申报范围的药品,请按登录后查看要求在招采子系统中报名、报价,广州平台将退回药品的申报信息。
(二)属于《通知》申报范围的药品,提交的申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本次暂不予以挂网,广州平台将退回药品的申报信息,企业可在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申投诉处理
各有关单位如对药品挂网信息有异议,请在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登录后查看时前(登录后查看个工作日内)登录广州平台,在“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关联药品登录后查看提交。逾时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致电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国谈相关药品)、登录后查看(国集采药品)、登录后查看(省集采药品)、登录后查看(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登录后查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