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大庆市心理医院建筑改造鉴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在大庆市龙凤区新科南路登录后查看号,位置在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后身,原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建筑面积登录后查看平,主体建筑五层。
四、项目需要:
该建筑因没有原始设计图纸、房屋土地证等相关资料手续,属于“三无”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设计通用规范》等,根据新址心理医院改造项目设计需求,需要对该建筑改造的可行性、安全性、抗震性等进行鉴定,对房屋的基础结构、结构承载等项目进行鉴定,以及国家对既有建筑改造所需的鉴定项目。鉴定项目达到设计单位所需要求。
五、鉴定目的:该建筑因要改变功能用途,满足项目维修改造设计规范所需的鉴定要求;满足抗震性鉴定需求;满足安全性鉴定需求。并针对发现的安全性和抗震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六、项目预算:预算控制价登录后查看元。
七、、资质要求: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登录后查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登录后查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相应资质或项目许可。
八、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九、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 日登录后查看时,过时无效。
十、开标时间: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 日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在大庆市第三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开标。
十一、报名及联系人:报名电话:登录后查看,报名后发放招标文件(电子邮件), 吕彦友:登录后查看。
大庆市第三医院
招标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