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关于西藏分公司双电源设备维保项目再次公告 | |
登录后查看双电源设备维保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西藏分公司双电源设备维保项目 | |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一、采购内容 (一)为西藏分公司综合办公用房双电源设备提供维保服务,方式为全包或半包,半包需提供由供应商承担的维修范围及材料明细及价格。维保内容主要包括: 登录后查看.对双电源设备进行清洁除尘; 登录后查看.对双电源各设备连接部位、设备零件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故; 登录后查看.定期或频繁发生停电后进行绝缘测试; 登录后查看.设备说明书要求的其他内容。 (二)维保周期:每月登录后查看次,由供应商提供维保记录本。 (三)提供故障响应服务,设立登录后查看小时值班制,接到报修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 二、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服务期间遵守采购人相关制度要求,接收采购人对其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考核; (二)供应商应确保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技术资质或上岗许可,具备丰富的维修维保经验; (三)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作业,保证在作业过程中的工作人员、设施设备安全。对于维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财产损失、人员伤亡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落实故障响应制度,严格遵守的双方约定的故障响应及上门服务时限。 (五)保证提供的维修材料为原厂生产的正品,具备相应质保期。 (六)负责对国航相关设备管理者/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七)如遇有国家/地区电力主管部门对相关高压设施设备使用/标准发布最新要求,及时通知采购人,以书面方式提出改造/升级建议。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登录后查看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后查看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登录后查看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高压电力设备系统维护及检测的资质、业绩要求等。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其他。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登录后查看采购管理平台(网址:登录后查看)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登录后查看时登录后查看分至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登录后查看时登录后查看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登录后查看采购管理平台(网址:登录后查看)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登录后查看.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登录后查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完整报告(复印件)。 登录后查看.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模板见附件)。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请提供书面说明及登录后查看年度企业内控报表)。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年至今相关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登录后查看.提供缴纳的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至今任意登录后查看个月纳税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 登录后查看.提供缴纳的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登录后查看采购管理平台(网址:登录后查看),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登录后查看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后查看)、国航官网(登录后查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登录后查看)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登录后查看 | |
联系人:刘璐瑶 | |
联系人电话: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 |
联系人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登录后查看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登录后查看)。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注意:提交的以上报名材料(每份)均需逐页加盖鲜章扫描成登录后查看后上传;供应商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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