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项目工作需要,县司法局决定对响水司法所、加茂司法所、什玲司法所、新政司法所、三道司法所、南林司法所、毛感司法所、六弓司法所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项目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二、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项目。
(二)施工地点:响水司法所、加茂司法所、什玲司法所、新政司法所、三道司法所、南林司法所、毛感司法所、六弓司法所。
(三)项目计划总投资:登录后查看万元。
三、资格及要求
(一)建设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誉良好,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材料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登录后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登录后查看.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登录后查看.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登录后查看.公司简历、资质证书及近三年相关建设经验;
登录后查看.报价函。
(二)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选取原则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和经验丰富为选取原则。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至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上午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下午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价材料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登录后查看室。
七、公示方式
选聘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网站公示。
八、联系人及电话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