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为持续提升我市学前教育质量,确保市一级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服务品质,根据《珠海市市一级幼儿园等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现对市一级幼儿园开展复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对象
已取得“珠海市一级幼儿园”称号的在办幼儿园。
二、复评内容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督〔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号)、《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教基〔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号)、《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版)以及《关于认真执行〈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中必达指标的通知》(粤府教督〔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号)有关要求,复评工作主要围绕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保育教育、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家园共育等方面开展;民办园附加复评指标,主要包括完善法人治理、履行出资义务、规范经费管理、遏制过度逐利等内容。
三、复评程序
(一)幼儿园自查。各市一级幼儿园对照复评内容,结合《珠海市市一级幼儿园等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进行深入自查,全面梳理本年度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填写《珠海市市一级幼儿园登录后查看年度复评自查表》(附件登录后查看),并于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前将扫描件提交至所在区(功能区)教育督导部门。
(二)区级审核。各区(功能区)教育督导部门收到幼儿园自查表后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形成复审意见,填写《珠海市市一级幼儿园登录后查看年度复评情况汇总表》(附件登录后查看),于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前将扫描件报送至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三)市级抽检复核。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抽取代表性幼儿园,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检复核。复核方式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
(四)结果公示与处理。复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复评基本合格的幼儿园,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幼儿园,按相关程序撤销市一级幼儿园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一级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复评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复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严肃纪律。各幼儿园在自查过程中要如实反映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复评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以检促改,提升质量。市级复评组对已评估为省一级幼儿园称号的幼儿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各幼儿园应以复评为契机,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持续提升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按时报送,确保实效。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复评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登录后查看.珠海市市一级幼儿园登录后查看年度复评自查表
珠海市教育局
(联系人:杨奇飞,粤政易同名,电话:登录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