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之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登录后查看号)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启动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登录后查看)项目名称:常之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登录后查看)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县常信乡;
(登录后查看)建设性质:新建;
(登录后查看)建设规模与内容:企业拟投资登录后查看万元,于银川市贺兰县常信乡建设肉羊及肉牛养殖场项目。养殖场占地登录后查看平方米,年产肉牛存(出)栏登录后查看头;肉羊存(出)栏登录后查看只。项目场地建设建设饲养舍、饲料间、储草间、育肥舍、办公室、防疫检疫室等及配套辅助设施;购置登录后查看套饲草(料)加工设备。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建设单位:常之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登录后查看)单位地址: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三社
(登录后查看)联系人:屠治国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金丰路登录后查看号登录后查看号办公楼
(登录后查看)联系人:冀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浏览以下网站下载、浏览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具体如下:
(登录后查看)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金丰路登录后查看号登录后查看号办公楼
收件人:冀工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