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登录后查看受登录后查看的委托,对其登录后查看南苑区块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完成永康市南苑区块范围内及登录后查看及其子公司指定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加工、处理、销售(不得另收取垃圾消纳等费用)。合同到期后,固定建筑物(含厂房、配电、供水等设施)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可拆除破坏。
五、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登录后查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登录后查看、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登录后查看、参加磋商响应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登录后查看、特定条件:企业经营许可范围内需含“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登录后查看、获取时间和地点: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至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上午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下午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节假日除外)
登录后查看、获取方式:①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公告信息附件下载;②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登录后查看、采购文件售价:无。
七、磋商保证金:
登录后查看万元人民币(现金装入信封密封递交,封面注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及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当场退回)。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永康市金城路登录后查看号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争性磋商将于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在永康市金城路登录后查看号二楼会议室 磋商,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已报名单位如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益辉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地址:金华市永康市金城路登录后查看号
(登录后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登录后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登录后查看)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的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第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