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友鹏市场周边交通设施配套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友鹏市场周边交通设施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友鹏市场周边交通设施配套工程,新增登录后查看与河平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设施,重新施划标线;完善友鹏市场与宝芦公路交口的交通设施,增设标志标牌、指路哨兵、施划网格线等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登录后查看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登录后查看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友鹏市场周边交通设施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登录后查看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友鹏市场周边交通设施配套工程:
登录后查看.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登录后查看.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登录后查看.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登录后查看年度或登录后查看年度企业财务报告;登录后查看年度至开标时间截止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年度或登录后查看年度至少登录后查看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登录后查看.须提供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登录后查看.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登录后查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登录后查看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登录后查看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登录后查看时登录后查看分登录后查看秒---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登录后查看时登录后查看分登录后查看秒
获取方法: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一)网上获取文件:投标人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后查看)免费注册(服务电话: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网上汇款缴费并下载采购文件(务必在报名期内完成注册、审核、缴费):(登录后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登录后查看)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现场获取文件: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后查看)注册成功后,携带以下材料到登录后查看(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登录后查看号天津湾写字楼登录后查看座登录后查看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登录后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登录后查看)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登录后查看)开票信息(一)与(二)两种获取方式任选其一。文件售价:登录后查看元/份,售后不退。选择第(一)种获取文件方式需另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登录后查看元,由登录后查看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