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航港大道雨污分流改建工程施工/标段”做出如下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增加条款:“(登录后查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超工期部分的占道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登录后查看 环境保护”中“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外,还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渣土外运、施工噪音管理、扬尘、施工占道等手续并承担费用。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和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修改为:“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外,还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渣土外运、施工噪音管理、扬尘等手续并承担费用。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和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空港经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登录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