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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跑出政府采购改革“加速度”
关键词:广州,政府采购 发布于:2021-12-21 10:21:23

在全国率先取消投标保证金,坚持质优价优采购规则,贷款申请当天即放款。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今年以来精准出台的这一系列硬招、实招,切实为采购主体办了实事、增了便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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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服务,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广州市财政局着力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在全国率先取消投标保证金,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同时提升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便利性。积极探索“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已对接相关系统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此外,坚持质优价优采购规则,建立低价竞标的识别和处理机制。


为压缩时限,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交易速度,广州市财政局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规定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的采购项目,可以“二上”数作为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要求10月底前发布采购公告,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同时,为压缩采购流程时限,要求采购单位应于中标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收到供应商建议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履约验收,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压减签约、验收和支付时限,提高交易效率。


为落实政策,切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广州市财政局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精准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实现政府采购平台与人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的财政付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通过平台线上申请融资,贷款申请当天即放款,无需担保、利率优惠、程序简便。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等,明确开辟绿色通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为加强管理,广州市财政局切实细化政府采购交易执行要求,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对供应商政府采购结果告知机制,充分保障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规范采购人行为,切实保障供应商权益。采购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不得做实质性变更,合同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采购合同禁止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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