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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专用章的通知
关键词:山东省,政府采购,专用章
发布于:2021-02-26 15:58:12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启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专用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启用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专用章。
据了解,该专用章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相关文件。包括:《关于限期纠正政府采购投诉材料的通知》、《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回复通知书》、《政府采购档案查阅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调查取证通知书》、《协助调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情况》、《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面对面质证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回复书》、《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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