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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多项措举优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衢州市,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于:2021-02-26 15: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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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衢州市政府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第一,积极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废除投标保证金,检查集采机构和代理机构清理投标保证金的工作,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供应商诚信程度,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能拒绝;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收取履约保证金;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实行预付款制,预付款不得少于合同款的30%。从2019年6月1日起,对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收取,全部退还。从2020年3月1日起,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均可在线提供,并随采购公告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所有采购单位都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所有文件均不收取费用。到2020年,全市取消采购文件费7758万元左右。


第二,帮助企业融资,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衢州市实施意见》,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利用合同质押贷款,扩大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推行“政采贷”政策,通过大数据局向人民银行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数据,方便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供应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获得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采购机构还需要在政府采购文件中告知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政采云平台使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在线融资,或通过政府采购中标合同向当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到2020年,贷款余额达到1500多万,促进了轻资产供应商的融资。


第三,推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衢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于2019年9月出台,全省率先出台,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到评分办法和标准共列出了40个负面清单,明确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使政府采购活动阳光运行,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于2019年12月正式发布,增强了处理质疑投诉案件的主动性,充分调动专家参与办理质疑投诉案件的积极性,依法及时准确地作出答复。


第四,加强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第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统一。第二,推进意向采购公开试点。购买意向包括主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和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的采购时间等,为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情况。选购意向公开于2020年选定衢州学院和衢州市公安局,2021年开始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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