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你公司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公司监事备案登记行为,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撤销你公司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的监事(魏秀侠)备案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公司于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在原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在登记设立时冒用魏秀侠的身份证骗取公司监事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你公司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年登录后查看月登录后查看日的监事(魏秀侠)备案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备案登记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