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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新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天津 天津
发布日期:2021-05-25 00:00:00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设计[]
招标条件
本项目区民政局新办公用房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 河北机管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区民政局新办公用房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总面积为.平方米。改造内容涉及室内常规装修、电气改造、给排水改造、消防改造、通风空调改造、弱电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总投资额.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号(原区建委)和河北区新开河街盛皓南苑配建楼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区民政局新办公用房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改造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区民政局机关(原区建委五、六层)改造面积为.平方米,区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新开河街盛皓南苑小区配建号楼室、室、室)改造面积.平方米。总承包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常规装修、电气改造、给排水改造、消防改造、通风空调改造、弱电改造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办公设备购置、建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日 至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具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能力,从事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结构负责人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号文件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号文件或【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投标确认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 至 日。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分。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分 至 分, 下午 分 至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招标公告第.款规定的资格(如联合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咨询,邮箱_@.,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环节,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公章)法定代表人: 吴俊雅(印鉴)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号隆源家园号楼三楼邮政编码: 联系人: 崔先生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法定代表人: 宁妍(印鉴)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香年广场邮政编码: 联系人: 孙玉宝电话: -传  真: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河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受理负责人: 崔先生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号隆源家园号楼三楼 河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受理负责人: 王海滨、秦琳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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