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企业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大诚明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大诚明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皖1323执270号         判决日期:2021-03-15         法院:灵璧县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判决结果
冻结、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安徽大诚明置业有限公司的存款或其它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执行员徐虎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张翼
判决日期
2021-03-15

版权所有 江苏叁点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

反馈

客服

APP

查项目

查企业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