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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亚硃、詹国章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闽0302民初745号         判决日期:2021-09-03         法院: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詹国章撤诉。 案件受理费9486.5元,减半收取为4743.2元,由詹国章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升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张慧双 书记员林建萍
判决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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