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江苏致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帝濠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苏0602民初317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申请执行人江苏致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存在侵犯他人、集体或国家利益的情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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