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杨世进与被执行人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6民终10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21985.5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3日缴纳了案款22545.5元,用于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案款21985.5元及应负担的诉讼费330元,并缴纳本案执行费230元。案款21985.5元及诉讼费330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执行费230元已上缴财政。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622执134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6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