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侯权兵与被执行人姚志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汉中电源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727民初202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姚志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汉中电源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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