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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国医国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281民初6247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国医国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唐宇英 审判员龚丹杰 审判员汪雄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袈力
判决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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