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企业 / 江苏园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1805江苏园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无锡市前品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1805江苏园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无锡市前品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213民初1180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12-26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园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受理费820元减半计取410元、保全费520元,合计930元,由原告江苏园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罗扬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李绥栋 书记员窦超
判决日期
2019-12-26

版权所有 江苏叁点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

反馈

客服

APP

查项目

查企业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