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常州富莱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原告常州富莱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提交保全申请书,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于当日缴纳保全费,请求冻结被告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2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为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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