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企业 /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 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与宜黄县二都镇人民政府、庐山市浙雕石材工艺美术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与宜黄县二都镇人民政府、庐山市浙雕石材工艺美术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赣1026民初147号         判决日期:2021-04-06         法院: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572元,依法减半收取6286元,由原告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周志峰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法官助理陈芬 书记员邹文波
判决日期
2021-04-06

版权所有 江苏叁点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

反馈

客服

APP

查项目

查企业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