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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烽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川0504执保1380号         判决日期:2021-02-01         法院: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2845900.87元的财产(以实际查封、冻结的财产为准,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应当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措施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合议庭
执行员熊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彭遥
判决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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