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毅福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原告申请,本院于2021年5月6日作出(2021)沪0113民初11784号民事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万元。后,双方庭外达成和解,原告上海毅福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并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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