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审第三人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508民初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5民终10474号
判决日期:2021-01-31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20)苏0508民初8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94016元,由本院退还上诉人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4701元,退还上诉人苏州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79315元
合议庭
审判长包刚
审判员孙楚楚
审判员沈军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徐馨岚
书记员陈雨萱
判决日期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