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企业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龙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龙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新4321民初668号         判决日期:2021-01-19         法院: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141.85元,减半收取6070.93元,由原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免交)
合议庭
审判长王丽 审判员库力江·乌斯曼 人民陪审员谢玲英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马萌
判决日期
2021-01-19

版权所有 江苏叁点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

反馈

客服

APP

查项目

查企业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