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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船坞、码头建造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闽72民初280号         判决日期:2021-09-15         法院:厦门海事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洪 审判员郑新颖 人民陪审员韦伟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法官助理姜昭琪 书记员刘真龙
判决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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